经税务机关批准,在2010年前对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的新办民营企业可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新办的民营企业必须是从无到有组建起来的。原有企业合并、分离、改组、改制、扩建、搬迁、转产的,或者吸收新成员、改变隶属关系、改变企业名称的,都不能视为新办民营企业。
2021-01-30 09:27:10 阅读量:0
为充分发挥地方财政税收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重庆作为国家设立的统筹城乡综合配合改革试验区的建设,近日,重庆市政府出台了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城乡统筹试验区建设:
2021-01-30 09:26:37 阅读量:0
为了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机遇,吸引国内外资本、技术、人才聚集重庆,加快重庆经济和社会发展,尽快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经济中心,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重庆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2021-01-30 09:25:59 阅读量:0
园区入驻企业可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重庆特色工业园区、重庆统筹城乡改革发展优惠政策、三峡库区安置优惠政策和特殊企业一企一策等优惠政策。重庆市巴南区还配套出台了《“1+7”产业扶持政策》,从科技创新、市场推广、人才引进等方面对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给予全方位扶持。
2021-01-30 09:23:51 阅读量:0